2022年9月26日,中建材环保院参与编制的2项地方标准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和《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,将于2022年10月26日正式实施。
该2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,将强化我省锅炉和燃气电厂的法定控制要求,将“政策”强化为“标准”,推动江苏省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,对促进区域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。标准的实施还将推动锅炉和燃气电厂转型发展和技术升级,为其超低排放提供可靠的技术路线。
目前,中建材环保院主导/参与编制的江苏省地方标准已有4项发布实施,涉及水泥、锅炉、燃煤电厂、燃气电厂等领域。近年来,中建材环保院积极参与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研制,将自主创新成果融入标准,以先进标准带动技术进步,抢占行业技术和市场竞争制高点。
未来,中建材环保院将持续紧跟新时代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,在“双碳”目标引领下,持续专注技术研发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,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积极参与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,以更先进完善的标准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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