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3日,由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、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建材环保研究院(江苏)有限公司起草的安徽省《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技术审查会在合肥召开,会议一致同意《标准》通过技术审查。
出席会议的9名专家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、合肥学院、安徽农业大学、中国日用玻璃协会、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、信义光伏产业(安徽)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,会议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主持。
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所作的标准立项背景、起草过程、主要内容确定依据以及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等内容介绍,对《标准》逐条逐项进行了审查,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。经质询、讨论,专家组认为该标准制定过程规范、内容完整,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,技术内容详实、全面、科学,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和标准编制要求,一致同意通过技术审查。同时建议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修改完善,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审批。
《标准》的制定与实施对进一步降低安徽省玻璃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,提升和改善安徽省大气环境质量,促进减排和支撑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