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9日,中建材环保院主持编制的地方标准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和参与编制的《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发布,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。
该2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,将强化我省水泥工业和燃煤电厂的法定控制要求,将“政策”强化为“标准”,推动江苏省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,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,对于促进减排和支撑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。
此外,中建材环保院参与编制的其他4项江苏省地方标准《钢铁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监控技术规范》也已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。此次编制地方标准,正是中建材环保院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有力举措,并在标准化和技术创新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中建材环保院将以此为契机,持续以高标准、高要求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,并在规范化管理和标准示范方面持续耕耘,为助力行业规范化发展建言献策。
近年来,中建材环保院将科技创新发展与企业标准化深度融合,积极参与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研制,将自主创新成果融入标准,以先进标准带动技术进步,抢占行业技术和市场竞争制高点。截至目前,中建材环保院主持/参与制修订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13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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