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日,由中建材环保研究院(江苏)有限公司主编的江苏省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送审稿技术审查会在南京召开,会议一致同意《标准》送审稿通过审查。
会议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科技处主持,出席会议的7名专家来自南京大学、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、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、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、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、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(南京)等单位。
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编制组所作的编制说明、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、标准文本(送审稿)等内容介绍,对《标准》(送审稿)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,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。经质询、讨论,专家组认为该标准制定过程规范、内容完整,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和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,技术内容详实、全面、科学,与我省实际情况相适应,符合相应的标准编制要求,达到国内领先水平。同时对标准的名称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等内容提出了宝贵建议,并建议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提出的具体建议和意见修改,尽快报批。
本《标准》的制定与实施对进一步降低江苏省水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,提升和改善江苏省大气环境质量,促进减排和支撑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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